通知公告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上海交通大学关于青年教师参与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中认定和应用的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版)》、《上海交通大学教师考核评价指导意见 (2021 年修订版)》的要求,力图在专业教师中牢固树立“育人神圣”理念,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作为教师的基本职责。拟将专业教师参与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作为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必要条件。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我院《专业教师参与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认定办法》,详见“附件1”。
现面向全院专业教师招聘班主任、留学生班主任、科创指导教师、社会实践指导教师、军训指导员和辅导员、本科招生工作人员若干。请有意竞聘的老师填写“附件2:报名表”,于6月5日前发送至邮箱sofl_affairs@163.com。后续将由学院专业教师参与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实施聘任和培训。
欢迎全体专业教师积极报名!
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内部绝密信封料39专业教师参与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认定办法(修订)
地址:中国上海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杨咏曼楼
邮编:200240 网址:http:
电话:021-34205664 (党政办公室) 021-34204723(教学科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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