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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类专业本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第三次研讨会在上海交通大学召开

发布时间:2014-06-23   阅读次数:-

《英语类专业本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第三次研讨会在上海交通大学召开

    6月21日,由教育部高等学校英语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举办的《英语类专业本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第三次研讨会在上海交通大学学术活动中心召开。会议由英语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主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校长仲伟合教授主持。上海交通大学副校长张安胜致欢迎辞,对大会召开的重要性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预祝会议圆满成功。原教育部外语专业教指委主要领导、资深专家以及来自国内主要高校的外语学院院长共3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

   

    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钟美荪教授首先重点传达了教育部关于“国标”工作的要点。她指出,制定“国标”是转变政府职能的一个具体行动,各专业制定的标准要做到“三合一”,即作为今后新专业的准入标准、作为专业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标准,以及作为专业质量评价的标准。

    仲伟合教授介绍了英语类专业“国标”的研制情况。冯光武、平洪和王立非三位教授分别就英语、翻译和商务英语等专业“国标”前期修改情况做了汇报,并听取专家意见。

    戴炜栋教授认为,“国标”中应明确总学时及学分,课程设置及课程名称可以根据各学校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毕业论文相关要求中应突出学生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秦秀白教授强调,英语专业教学大纲、尤其是课程教学大纲十分重要,应该体现在“国标”中。何其莘教授指出,“国标”中的概念应该进一步厘清和明确,便于指导专业教学;文秋芳教授认为,“国标”中应增加“双外语”、“英语+辅修”等内容。王守仁教授强调,“国标”中要凸显对语言基本功、学生汉语能力、教师翻译实践和经验的要求。叶兴国教授等也对“国标”的板块增删、术语统一、内容详略、语言简繁、表述层级等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提出了若干建设性意见。

    最后,仲伟合教授总结指出,此次研讨会进一步完善了“国标”各部分的内容要点和行文规范,为后续研发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针对下一步的“国标”制定工作,仲伟合教授重点提出三点要求:首先,三个专业标准之间要保持统一,以英语专业标准的格式为参照基础,同时保持各专业的具体特色;第二,要把握标准的“粗细”问题:“国标”不应过于具体,应兼具指导性和规定性;第三,各专业“国标”负责人将继续征求专业和行业意见,完善修改工作。最后,仲伟合教授宣布《英语类专业本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第三次研讨会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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